为加强哈尔滨工业大学(深圳)F楼国际报告厅的管理,保证其正常有序使用,更好地服务于教学和科研,特制定本规定。
第一条 网络与计算中心受学校委托,负责F楼国际报告厅的使用管理,未经网络与计算中心审批同意,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使用。
第二条 哈尔滨工业大学(深圳)F楼国际报告厅用于本校师生开展教学、文体活动、文艺演出以及学院邀请的专题报告,原则上不予外借。
第三条 报告厅的使用遵循先申请、后使用,谁使用、谁负责的原则。在使用时间无冲突时,使用单位需履行如下程序:
1、使用单位按附件《F楼国际报告厅使用申请单》要求填写使用申请表
2、使用单位负责人或其上级部门领导签字
3、至少提前三天交与网络与计算中心报告厅负责人预审
4、网络与计算中心负责人签字备案,安排使用
第五条 报告厅灯光、音响、视频及电器设备应在网络与计算中心的安排下使用。未经许可,其他人不得自行操控使用任何设备,造成损坏使用单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。
第六条 使用单位和与会人员要自觉维护报告厅环境卫生,爱护报告厅公用设施,不得在室内进餐、吸烟,严禁随地吐痰、乱丢杂物,不得随处粘贴、乱涂乱画。未经允许,不得擅自将室内物品移作他用。
第七条 本管理办法解释权归网络与计算中心。
附件一:F楼国际报告厅使用规章制度
附件二:F楼国际报告厅使用申请单